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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新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三教”改革研修-1+X 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中职护理)开班通知

时间:2024-12-16 19:00

参训学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职教成〔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关于确认参与 1+X 证书制度试点的第三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通知》(教职所〔2020〕21 号)要求,将举办“三教”改革研修-1+X 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中职护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

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29日(12月1日报到,12月29日可返程)

培训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具体地址于培训开始前7天在班级微信群另行通知)

培训目标

进一步保障护理专业 1+X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质量运营,实现标准化教学,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双师型的教师队伍。

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新疆在岗教师,所教专业或岗位与培训专业相符或相近,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培训形式

由行业、企业及院校专家组成的培训专家队伍进行培训,培训方式采取项目任务式集中培训和现代学徒制授课。

培训经费

项目培训经费以中央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培训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等。参培教师参加培训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教师所在单位承担。

其他事项

请认真阅读附件1、附件2。并在报到当天现场提交附件3(一式三份,填写并盖章,所在学校、师市教育局、承训机构各留存一份)。

培训项目各项事务咨询:李小龙 18569578314

附件:1.学员须知

          2.免责声明

          3.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中、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培训承诺书

附件: